權力三面向操作下的都市更新-以強制參與/排除制度為中心
學年 104
學期 1
發表日期 2015-10-31
作品名稱 權力三面向操作下的都市更新-以強制參與/排除制度為中心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著者 王章凱
作品所屬單位
出版者
會議名稱 第七屆發展研究年會「發展與世代不正義」論壇
會議地點 臺北市,臺灣
摘要 台灣都市更新三個核心機制的運作:容積獎勵依賴權利變換實現、而權利變換又靠強制參與/排除來完成,換句話說,強制參與/排除是現行都市更新的根本。統計全國依據〈都市更新條例〉§11進行劃定、被大法官定性為「私法上契約關係」 的都市更新事業,佔了全部更新案的94.85%(台北市更高達98.68%),原屬於私法自治的舊屋改建竟得以不經民事法院判決而得動用僅能由國家親自執行的「強制執行」來排除私權關係糾紛,支持者所倡議的論述即以「多數決決定公共利益」、「實施者受託行使公權力」為最。 本文藉由權力三面向理論,輔以公法與私法的辯證,發現多數決的論述基礎無法對應憲法基本權的課題,實務執行上也未發現依法律及正當行政程序完成公權力委託的證據,兩者都沒有可以限制人民處分私有財產自由的法理基礎。深入探討政策與制度,這…種偏差設計,明顯與法理及當時相關法律衝突、卻一步步地被刻意曖昧地鑲嵌在都市更新法規條文中。公法遁入私法之下,不僅可以規避統籌規劃與執行都市格局的都市更新責任,主政者還可以擁有響亮的政績。因此,主管機關不僅怠於從根本釐清公、私法理的混淆現象,更不斷透過宣傳、民眾都更法令諮詢,甚至正式的解釋函、復監察院糾正案改善意見 、與修法等管道與形式,鋪天蓋地編織一種意識形態,將私權的「老舊建築改建」幻化成公權的「都市更新」,接受者不僅得以改善生活、甚至可以領取更多財富,不同意參與者不僅處於意識形態所建構的不平等權力關係的弱勢一端,還被貼上釘子戶、拿翹的污名,形成深一層的譴責犧牲者,最後的財產處分自由還是被強制剝奪。 本文提出,要打破這種透過意識形態進行的宰制,需先深化各種論述的導正,讓人民看到長期以來的都市更新根本就深陷於政治與資本家深入到制度、結構、與意識型態運作下所建構的一種不正義的權力關係,讓權力相對弱勢者得以從意識形態的綑綁中解脫。再藉由〈條例〉的修訂重建制度,使各權力方能進行公平的對話,共同形成決策制訂,逆轉權力三面向的輪迴。
關鍵字 都市更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力;權利;強制參與/排除;權力三面向
語言 zh_TW
收錄於
會議性質 國內
校內研討會地點
研討會時間 20151031~20151101
通訊作者 王章凱
國別 TWN
公開徵稿
出版型式
出處 第七屆發展研究年會「發展與世代不正義」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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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23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