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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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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李漁《連城璧》首回〈譚楚玉戲裡傳情 劉藐姑曲終死節〉為研究對象,從身體政治與場域理論出發,探討女伶劉藐姑之身體在戲班制度、市場機制與父權倫理交錯之中的轉化過程。現有研究多集中於文本改編、敘事藝術與政治寓意,較少從身體如何在權力結構中運作與變化的角度加以分析。本文透過傅柯規訓理論、布爾迪厄場域與資本概念,結合巴特勒之操演性理論與性別視角,指出藐姑之身體並非靜態的貞烈符號,而是一個在規訓、抗拒與再造中不斷轉化的行動場域。
研究指出,藐姑之身歷經「表演之身」、「商品之身」、「倫理之身」與「證辭之身」等階段:首先在戲班與市場機制中被形塑為可觀看、可估價的身體,其次透過「以戲傳情」與「假戲真做」的操演實踐,將表演行動轉化為婚盟承諾,進而生成倫理主體性;最終於「曲終死節」中,藉由公開殉節將身體轉化為具有施為效力的「證辭」。本文進一步提出「身體證辭」概念,說明當語言無法對抗權力時,主體如何以身體行動本身構成不可否認的公共見證。
然而,藐姑之身體並未停留於對權力結構的顛覆,而是在重生與婚姻安置中被重新納入倫理秩序,呈現出「反抗—收編」的雙重結構。李漁透過此一敘事安排,使娼伶身體得以進入節烈話語,同時維持儒家倫理框架的穩定,形成兼具娛樂性與教化性的折衷美學。本文認為,〈譚楚玉〉所展示的,乃是晚明清初世情小說中女性身體在規訓、操演與文化歸序之間反覆運動的典型範式,為理解中國古代文學中的身體政治與性別書寫提供新的分析視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