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聊齋誌異》「悍婦書寫」的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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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 | 105 |
學期 | 2 |
發表日期 | 2017-06-15 |
作品名稱 | 〈論《聊齋誌異》「悍婦書寫」的意義〉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黃麗卿 |
作品所屬單位 | |
出版者 | |
會議名稱 | 2017女性文學與文化學術研討會 |
會議地點 | 淡江大學文館522會議室 |
摘要 | 本文將從蒲松齡撰寫《聊齋誌異》「悍婦書寫」的存在處境,來反思其何以要塑造這麼多妒妻悍婦群像,以及何以要敘寫那麼多女性從事經濟活動,來討論「悍婦書寫」之社會實踐的價值,並將從其創作理想,期能呈現出其對「悍婦」的時代性建構。 |
關鍵字 | 聊齋誌異;悍婦書寫;蒲松齡 |
語言 | zh_TW |
收錄於 | |
會議性質 | 國內 |
校內研討會地點 | 淡水校園 |
研討會時間 | 20170615~20170616 |
通訊作者 | |
國別 | TW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
出處 | 淡江大學中文系文學視域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133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