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成效:以彰化縣簡易型團體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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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 | 104 |
學期 | 2 |
出版(發表)日期 | 2016-02-01 |
作品名稱 |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成效:以彰化縣簡易型團體為例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邱惟真; 吳方政; 陳育瑮 |
單位 | |
出版者 | 社團法人台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 |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 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與評估論文集 97-108頁 |
摘要 |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針對彰化縣101年家庭暴力加害人簡易型處遇團體進行成效評 估。評估方法採取多元方法多元評估之策略,運用Kirkpartrick(1959)所提出評估訓練 成效的四種效標:反應效標、學習效標、行為效標、結果效標,作為本研究之整體成效 評估。 綜合各項數據顯示,不論從反應效標、學習效標、行為效標、甚至結果效標來看, 兩年來(100年與101年)的數據均呈現穩定的表現,表示兩年來各項指標均顯示此簡易 型處遇模式具備相當且一致的成效。 雖然簡易型處遇模式獲得上述之具體成果,但此種處遇模式畢竟只有一次性的處 遇,其處遇內容主要以「法律教育」為主軸,並連結家庭暴力事件之討論,除了法律教 育之功能外,頂多提供家暴加害人釐清暴力行為與法律間之關係,且抒發其心情,很難 進一步要求此一次性處遇能發揮改變家暴加害人之暴力習性。因此,如何提供家庭暴力 加害人後續服務,變成為未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服務重要的思考方向。 |
關鍵字 | 家庭暴力加害人;簡易型處遇團體;成效評估 |
語言 | zh_TW |
ISBN | 9789869284806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07817 ) |
SDGS | 優質教育,性別平等,減少不平等,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