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觀點論“兩稅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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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 | 89 |
學期 | 2 |
發表日期 | 2001-04-13 |
作品名稱 | 從哲學觀點論“兩稅合一"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盛慶琜 |
作品所屬單位 |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學系 |
出版者 | 臺北縣淡水鎮 : 淡江大學 |
會議名稱 | 2001年兩岸管理科學學術研討會 |
會議地點 | 上海, 中國 |
摘要 | 本文系從哲學觀點,討論‘兩稅合一’ 。兩稅系指營利事業所得稅和個人綜合所得稅。台灣舊制,企業從利潤中繳25%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分配給股東後,股東個人所得再要繳最高邊際稅率為40%的綜合所得稅。企業家們認為這是雙重稅負,極不合理。現在政府已經訂出了‘兩稅合一’的新法,對企業所徵收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在企業股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用以抵繳;因此總共最高稅率降為40% 。 本文先將非營利事業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稅率和原有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再加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用圖形來表示。從圖形中可知原來的稅制對小企業主最不利。 但是即將實行的兩稅合一新法雖是一種改良,但仍有兩個重大缺點:一是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40% 太低,使利潤在372 萬元以上的大、中、小企業都用同一種稅率,極不公平。第二是不分配的盈餘在徵收25%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後,再徵10%相當於對總盈餘徵收32. 5%的稅,與綜合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40% 之間仍有7 .5%的差距,足以成為促使大企業不分配盈餘的誘因。 兩稅合一有許多種不同的方法,從理論上,即是從哲學的觀點來說,合夥法最公平,可稱理想。但是資本主義國家,多不採用,以其對大企業家不利。 台灣號稱實行三民主義,但是目前所訂定的兩稅合一新法,卻顯示了大企業家有利的極右資本主義特色。 |
關鍵字 | 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兩稅合一;合夥法 |
語言 | zh_TW |
收錄於 | |
會議性質 | 兩岸 |
校內研討會地點 | |
研討會時間 | 20010413~20010413 |
通訊作者 | |
國別 | CHN |
公開徵稿 | Y |
出版型式 | |
出處 | 2001年兩岸管理科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9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9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