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未分配盈餘課稅制度之探討
學年 89
學期 2
發表日期 2001-05-15
作品名稱 現行未分配盈餘課稅制度之探討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著者 蔡信夫; 蔡幸容
作品所屬單位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
出版者 臺北縣 : 淡江大學
會議名稱 第五屆兩岸會計與管理學術研討會
會議地點 臺北縣, 臺灣
摘要 兩稅合一制度幾經熱烈討論後,政府為因應民意願、提高投資意願、避免重複課稅等等,宣佈八十七年度起實施兩稅合一制度,惟為使稅收不致衝擊太大,又為促使企業分派盈餘,增加投資股東股利收入,遂採配套措施,對公司所得於次一年度未分配部分課徵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兩稅合一雖免除了重複課稅,但未分配盈餘之課徵方式卻在現時廣受爭議。本文對此一未分配盈餘課稅制度進行研究,探討專家、稅務人員、企業人員對此議題相關問題之見解並試圖尋找改善之道。本研究就現行實施上政府、企業面臨之困難及各方之意見作成問卷,透過寄發問卷藉以了解專家、稅務人員、企業人員之見解並進行統計分析,具以發現其差異性或共識。研究結果發現:(1)未分配盈餘課稅稍可促使企業提高盈餘分配,惟在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下並不會增加國庫稅收,倒反是增加企業租稅負擔,且專家及稅務人員亦認為未分配盈餘課稅,國庫因此增加之稅收小於企業所負擔之各項成本。(2)對於資本密集產業、高科技產業等享受之投資抵減可抵銷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負,將影響租稅公平。(3)未分配盈餘課稅之設計很複雜、申報是件困難的工作。(4)短漏報受罰,此種論調是不合理之現象。(5)在未分配盈餘課稅的改善方案中,企業人員偏向「允許企業保留部分不分配,超額部分再加徵」,對於「未分配盈餘不課稅,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則屬次之,然專家及稅務人員則支持「未分配盈餘不課稅,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率」,且贊同提高稅率至30%為最多。因此本文之研究結果顯示,現行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改為免予課稅而提高營所稅率至30%,不致影響稅收又能簡化行政作業。
關鍵字 兩稅合一;未分配盈餘;租稅制度;稅制改革;營利事業所得稅;Tax Integration;Undistributed Profit;Taxation System;Tax Reform;Business Income Tax
語言 zh_TW
收錄於
會議性質 兩岸
校內研討會地點 淡水校園
研討會時間 20010515~20010518
通訊作者
國別 TWN
公開徵稿 Y
出版型式 紙本
出處 第五屆兩岸會計與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31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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