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書單篇
| 學年 | 114 |
|---|---|
| 學期 | 1 |
| 出版(發表)日期 | 2025-11-17 |
| 作品名稱 | 神蹟傳說與歷史敘事:以滬尾四大廟宇為例 |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 著者 | 林煌達 |
| 單位 | |
| 出版者 | 國立中央大學桃園學研究中心、社團法人臺灣文化事業發展協會 |
|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 追‧尋所在: 地方學的重構與新視野 |
| 摘要 | 清代對祠神、廟宇的御賜,與宋、元、明三代稍有不同,以賜予御書匾額為主。敕封爵號強調全國的一致性,而御書匾額則是尊重各地祠廟的獨特性。也就是說,清廷一方面維持祠神爵號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以御書匾額顯現各地祠廟的獨特性。賜予廟宇御書匾額,雖較敕額封爵容易,但清廷仍制定嚴謹的申請、審核程序,即先由地方巡撫、總督舉證祠神的諸般神蹟,並列上廟宇結構及可懸掛御書匾額的尺寸空間,呈報給禮部審核,再由皇帝裁決是否給予御書匾額。光緒十一年(1885),劉銘傳奏請朝廷賜予天后、觀音大士、清水祖師三間祠神的御書匾額,表面看起來是福建巡撫劉銘傳向朝廷奏請,但與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有相當的關係。孫開華長期在漳、泉、厦門一帶活動,對閩南祠廟文化有一定的瞭解。清法滬尾戰役前,他曾向天后、觀音大士、清水祖師祈求;勝利後,為叩謝祠神的護佑及撫慰老街居民,因而有乞請御書匾額的想法。 |
| 關鍵字 | 祠神、賜額、封爵、賜匾額 |
| 語言 | zh_TW |
| ISB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