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論文
| 學年 | 114 |
|---|---|
| 學期 | 1 |
| 出版(發表)日期 | 2025-09-01 |
| 作品名稱 | 唐宋州府孔目官地位之演變 |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The Evolving Status of Kongmu Guan of the Prefectural Governments during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
| 著者 | 林煌達 |
| 單位 | |
| 出版者 | |
|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 淡江史學 37, p. 20-45 |
| 摘要 | 孔目官原為臨時別敕差遣使司的幕僚,屬於非常之制,隨著節鎮使司變成固定的地方官衙後,使司所屬的判官、孔目官等職闕,不再臨時差遣官吏,而是由節帥辟用任之。安史之亂後,節鎮體制普設於內地,節帥往往另擔任某州郡長吏,使院與州院的事務逐漸混雜,孔目官也開始負責處理州衙獄訟、賦役等文書事務。唐末、五代時期,節帥常藉由經濟力量來鞏固本身的政權,孔目官等財經人員,因能設法籌募經費,往往易得到重用;若節帥變更為君主後,長期跟隨的元從孔目官,就能遷轉至重要的職官,甚至成為宰執。另一發展趨勢,如同都知兵馬使等衙前職員一樣,孔目官逐漸從幕僚轉變為人吏職級性質。隨著士人政治社會地位的提昇,他們認為文吏出身的孔目官,無道德修養,不恤百民且易於違法,任官則易挾姦行私,主張限制孔目官的遷轉與出職,造成宋代州府孔目官已無法遷轉至重要的職官。 |
| 關鍵字 | 節鎮; 孔目官; 幕僚; 人吏; 賦稅 |
| 語言 | zh_TW |
| ISSN | 1023-358X |
| 期刊性質 | 國內 |
| 收錄於 | |
| 產學合作 | |
| 通訊作者 | |
| 審稿制度 | 是 |
| 國別 | TWN |
| 公開徵稿 | |
| 出版型式 | ,電子版 |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286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