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
學年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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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1 |
發表日期 | 2006-11-28 |
作品名稱 | 我國獨立機關建制之商榷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蔡茂寅 |
作品所屬單位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
出版者 | 臺北市: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
會議名稱 | 第14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 |
會議地點 | 臺北市, 臺灣 |
摘要 | 獨立機關制度起源於美國,而後漸次普及全世界,我國亦在晚近加以引進,並於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設有若干原則性規定。本文即從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 相關規定出發,輔以「獨立機關建制原則J 分別檢討其名稱、層級、總量管制、建 制目的、以及組織成員之產生方式等相關問題。最後並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 解釋的違憲觀點,檢討我國目前獨立機關的若干亂象。 由於獨立機關首重行使職權獨立性的保障,以達成特殊之行政目的,因此本文特 別檢討其獨立性保障的概念範圍之射程、手段,以免過猶不及之缺陷。在保障獨立機 關獨立性的同時,由於其仍屬行政體系之一環,因此行政監督殆屬不可免,在獨立性 與合法性、適當性之間,如何執兩用中?已成重要課題。本文因而亦著重對獨立機關監督制度,包括訴願監督制度之檢討。雖然獨立機關之存在已為既成事實,但其設置 之目的何在?是否手段與目的相當?凡此均有待詳為檢證,以免淪為為設置而設置, 徒成組織上之浪費特例,本文就此亦詳為論證。總之,吾人雖不否認獨立機關之必要 性,但其究屬責任政治之例外,如何將之與一般行政機關審慎區隔,又不至狂行失 控,以達成特殊之行政目的,則為本文關心之所在。 |
關鍵字 | 獨立機關;獨立委員會;責任政治;訴願監督;釋字第613 號解釋 |
語言 | zh_TW |
收錄於 | |
會議性質 | 國內 |
校內研討會地點 | |
研討會時間 | 20061128~20061128 |
通訊作者 | 蔡茂寅 |
國別 | TW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
出處 | 第14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1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85174 ) |